联动科技(3013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条 为规范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 关规定,结合《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二)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三)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 根据《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负有信息 披露职责的机构及相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