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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BROSBROS(SH:601339)2025-08-06 08:1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 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应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负责 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决策,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 总经理应于每年一月份拟定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董事会审核 批准。董事会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第三条 公司运用资产进行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 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 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放 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等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充分讨论 通过后,如在总经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如超过总经理权限, 应报董事会讨论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