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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BROSBROS(SH:601339)2025-08-06 08:16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人使用(含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 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