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 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1 第六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