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隆东方(601339) - 百隆东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 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 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