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3001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 法行使权利。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