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30035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提 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职 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董事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无故不出席会议,不执行股东会、董事 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