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30035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 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 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 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 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