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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教育(0026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行为,保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行 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 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