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鹤股份(603733)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 原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公司融资及对外担 保的风险。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 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仙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 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 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 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