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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600072) -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CSSC-STCCSSC-STC(SH:600072)2025-08-06 10:31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