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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发展(603162) -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天衡福非字第 0108-02 号 致: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引 言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基于律师声明事项,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并以该等保证作为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和依据: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