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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 -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Focus MediaFocus Media(SZ:002027)2025-08-06 13:45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 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相关预案中包含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 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等 50 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 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