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002027) -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
Focus MediaFocus Media(SZ:002027)2025-08-06 13:45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规定,公司不存在如下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购买张继学、重庆京东海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等 50 个交易对方持有的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的 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