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利尔化学(002258) - 利尔化学《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单笔担保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50%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 上;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