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0512) - 闽灿坤B-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2025 8.7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修订) (本工作规程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好审计委员会履职监督,强化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