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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灿坤B(200512)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办法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强化本公司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与管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 事项,包括: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1)购买资产; (2)出售资产; (3)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4)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5)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6)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7)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8)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9)债权或者债 ...
闽灿坤B(200512) - 对外担保作业管理办法 (2025年修订)
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作业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本办法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决策权限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不得提供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整体 对外担保额度总额及对单一企业担保金额不得超过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的 400%。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 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贸易融资担 保等。 第四条 本办法的担保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子公司及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的下属子司之间。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受同 ...
闽灿坤B(2005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制定)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 让: (一)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二)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 ...
闽灿坤B(200512) - 委托理財內控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批及职能 第五条 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人民币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2025 年修订)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对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人民币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在召开股东会时,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向投资 1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 ...
闽灿坤B(200512) - 金融衍生品投资内控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投资内控制度 (2025 年修订)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金融衍生品业务,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期 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 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 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 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二章 授权范围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对于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且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经公 ...
闽灿坤B(200512) -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2025年修订)
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控股子公司部门及人员的设置,在年度人力预算范围内,授权控股子公 司之重要高级管理人员依需要而设计,非预算范围应事前提报母公司核决 权限主管核准。 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2025 年修订)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转投资之各控股子公司。为强化对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经营 管理、财务业务信息及稽核管理,特订定本管理制度,以兹遵循。 第二条 定义: 公司应制定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 征,督促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权责: 本作业依 2006.09.28《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相关 条文规定制定。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第四条 程序 (一)组织控制架构: 1.董事会:各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及人选,应符合当地法令 之规定,并由母公司核决权限主管核准后派任,改任时亦同。 2.经营阶层:各控股子公司之总经理一律由母公司之董事会派任或经各子公 司董事会通过后选任,其它经理人则依 ...
闽灿坤B(20051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本办法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三)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四)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五)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六)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人或者 独立财务顾问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八)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或者通知专户大额支 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 以终止协议并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保护投 ...
闽灿坤B(200512) -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2025 年修订) (本办法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本司与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权责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由经理层或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组成,执行评估内部控 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实行 回避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部门: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评价原则与内容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 业务和事项。 本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令规定与公司营 运需求,制定内部控制自行评价办法,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内容、程序、 方法和报告形式等,评估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以揭示和防范风险,而 增益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二)重要性原则。 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 ...
闽灿坤B(20051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8 08:2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修订)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第一条 目的 本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令规定及公司 营运需求,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中的职责和权限, 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进行内部控制作业活动之监督检查机制,以 利公司营运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第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 本公司按照规定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直接对 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应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检查,及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司内之各部门(含分支机构)、 控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必要时可以要求其定期进行 自查。 第三条 权责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 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它相关事宜等。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 企业内部控制的日 ...
闽灿坤B(200512) -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对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0-28 08:25
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25-026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对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对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 灿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灿坤",公司持股 75%)为其在印尼的全资 孙公司 PT.STAR COMGISTIC INDONESIA (简称 "SCI")向往来银行中国光大银 行厦门分行(简称"厦门光大")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漳 州灿坤对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对其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 灿坤为其全资孙公司 SCI 向往来银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