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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灿坤B(200512) - 闽灿坤B-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2025.8.7
TKCTKC(SZ:200512)2025-08-07 08:16

第二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和业绩考核等事项的审核,对董事会负责。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修订) (本工作规程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