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200512) - 闽灿坤B-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2025.8.7
(2025 年制定)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