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纬新材(688585) - 上纬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 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一条 为强化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 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