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典(603096) -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25年8月)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选任、聘任和离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应当在原 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 秘书: (一)《公司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 (二)最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