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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典(60309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举 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及《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不包含职工 代表董事),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 把其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位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 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如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应当采用 累积投票制: (一)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时; (二)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时。 第四条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