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 -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 行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 以上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 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 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由职工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