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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00227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HUAMINGHUAMING(SZ:002270)2025-08-07 10:31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 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 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独 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 报。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 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