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华明 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 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 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 (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 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 46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