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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HUAMINGHUAMING(SZ:002270)2025-08-07 10:31

第一章 总则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明确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 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 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 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 1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