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00227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 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 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下设工作小组。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