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 - 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核查意见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和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相关文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该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 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有关规 定,公司制定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