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泉啤酒(600573) -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 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 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 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 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 所有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