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利和兴(30101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包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 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 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 操纵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