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 -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1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 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