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600784) - 鲁银投资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鲁银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 其报告工作。董事会按照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科学民主 决策,促进经理层充分发挥作用,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 监督。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低于 1/3,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 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董事会、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