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605167) -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二条 公司发生《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 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行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