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605167)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逸)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 职学习平台的培训课程。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置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吴逸先生为江苏利柏特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同意出任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利柏特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