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688548) -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1 集资金。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 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 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 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纵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