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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68854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广钢气体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及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801,211.3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