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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RIGOLRIGOL(SH:688337)2025-08-08 09:4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 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