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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RIGOLRIGOL(SH:688337)2025-08-08 09:4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 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以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指导内 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占多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至少有一名 成员为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专业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 应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均有权提名委员候选人。委员经 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