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 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 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 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