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水电(600025)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b)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以及本规则中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3.2 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a)为交易对方; c)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d)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e)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密切的家庭成员; f)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独立商业 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3.3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 数。 4 职责 4.1 董事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