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002003)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粗标示) 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 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