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3001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 (七)决定公司因《公司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