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30014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严格 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 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