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股份(600331) -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成都中银(2025)第 008-038 号 2025 年 08 月 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www.zhongyinlawyer.com | 总机:028-85219966 业务专线:028-86181111 | | --- | | 传真:028-85432116 邮 编: 610041 |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律师仅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所发生的事实以及中银律师对有关 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银律师")接受四川宏达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