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风电(688660) - 公司章程(修订后草案)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 A | | --- | | 1 |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章程。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围绕企业 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领导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 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由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112792759719A。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