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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风电(688660)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草案)
SEWPGSEWPG(SH:688660)2025-08-08 10:31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下统称"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 券事务代表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裁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