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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600817)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STHST(SH:600817)2025-08-08 10:32

致: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宇通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通商律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 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 下保证,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 重大遗漏之处;文件上所有签名和所记载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 都与其原件一致。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5 层 100004 12-15th Floor, China W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