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25年08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5 年 0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质量,以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 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定期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责任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 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六)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七)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