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30007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08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08月)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管理的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 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