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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300072)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08月)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 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有权向公司借支履职相关的 合理费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 年 08 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鼓励独立董事尽 职尽责,诚信从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确保企业健康运营,根据权、责、 利结合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 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有权从公司领取适当津贴,但法规、政策另有规定时除外。 第四条 津贴原则: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 等。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90,000 元人民币;以上津贴 标准 ...